规章制度 / Rules & regul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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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实验课课组组长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21/07/10 16:00:02 点击:[]

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实验课程的具体管理实行课组负责制。因此,为规范组长的管理行为,加强组长的责任心,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进行和实验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本中心制定了如下的实验课组组长岗位职责。

第一条  所有实验课组组长都必须参与实验课程的指导工作,严格遵守实验课程指导教师岗位职责,并承担实验课程的主要指导工作,工作量不得低于其他实验课程指导教师的工作量。

第二条  负责制定(修订)本课组实验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课组发展规划,提出本课组实验课程教学梯队建设的规划建议。

第三条  负责制定该实验课程的实验计划和教学周历,组织该课程的教学,安排和协调实验课组工作,及时与预备室联系。对实验课程的学时要求是:除开学和结束时的打扫卫生、发放和清点仪器以及课程要求与安全讲解外,1个学分的实验课程至少要安排6次实验,每次实验连续实验时间不少于2.5小时。

第四条  负责对课组成员的教案、实验准备、预备实验记录、讲解、指导和报告批阅及成绩评定等提出具体要求并进行检查;负责组织和安排课程的考核或考试工作;学期结束时写出本实验课程的教学工作总结。

第五条  负责组织该课程教学资料包括教学大纲、教学周历、学生成绩的及时上报和网上上传;负责该课程的教学资料包括实验计划、实验安排、教学周历、优选的学生实验报告、学生成绩单、教案、教师的预备实验记录、该课程的教学总结等的收集与汇总,并在课程结束后2周内交实验教学中心存档保管。

第六条  协助实验技术人员填报下学期实验耗材采购计划,在课程结束后2周内统计本学期课组的实验开支和仪器破损等情况,报中心资产管理员。

第七条  承担本课组各种常见教学仪器设备的验收、调试、鉴定等技术工作,协助实验室技术人员管理、维护和使用仪器,保证仪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第八条  负责组织和安排本实验课组的教学研讨活动,认真组织任课教师集体备课,制定并落实首次担任本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或研究生的岗前培训。

第九条  负责组织和安排本实验课组的教学改革、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等工作,积极争取教学研究立项并组织落实,积极组织参加学院和学校的实践教学比赛。原则上要求每一个实验课组在3年内必须完成以下任务之一。(1)发表两篇教改论文或在核心期刊以上发表一篇教改论文;(2)出版一部实验教材;(3)获得一项教改立项;(4)获得一项教学成果奖。

第十条  负责协助实验中心教学管理小组选聘该实验课组的实验指导教师,负责对本实验课组织的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中心领导小组。

第十一条  协助中心主任组织实验课教学评估、教学检查;协助实验中心主任制定中心的发展规划、教学计划,为实验中心的改革和建设出谋划策。

第十二条  完成学院和实验教学中心布置的其它工作。

 

 

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

2019年6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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