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 Rules & regul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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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21/07/10 16:11:23 点击:[]

为了确保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规范实验室管理,特制定了本“中心”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 必须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爱岗敬业精神;服从因教学需要而进行的工作安排和调配;遵守学校、学院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准时开放实验室,并在工作时间不得无故离开岗位。

第二条 必须熟悉本课程开设的所有实验项目包括其基本原理和基本操作技术,能根据实验教材进行实验;了解并掌握所有实验项目涉及的仪器设备的功能及其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熟悉各种实验所需的材料和试剂的性能、用途、储存和配制方法;熟悉实验室内水、电、气管道的走向情况。

第三条 必须于实验开出前一周,根据实验教学内容要求,提前做好实验准备工作,正确提供实验所需的药品、试剂、溶液和其他材料,做好实验辅助器材的准备;提供处于可用状态的所需仪器设备等。必须保证每个教学实验能正常顺利地进行。

第四条 按照指导教师要求,为指导教师进行预备实验实验提前做好准备,在仪器使用方面为教师提供帮助。

第五条 负责在每学期的9-10周内填报下学期实验课程的仪器设备和实验耗材请购计划,负责在每次实验开设前至少1周做好实验器材的领用、保管、维护、保养、维修和实验后的其它工作。定期对仪器设备(含计算机)进行检查、通电,确保仪器能正常工作。

第六条 负责登记学生或指导教师在实验或指导过程中的仪器破损情况,负责在开学时收取实验课学生的保证金,负责在实验课结束后按规定结算学生的仪器破损赔偿费,并将每学期仪器破损情况和收取的赔偿费进行汇总后交实验教学中心资产管理员。原则上,只有登记后才能发放新的仪器设备。

第七条 负责协助中心资产员对新进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负责本实验室的资产管理和固定资产的登记、报废与变更,做好其帐、卡等的管理工作。做好学生损坏仪器等的登记和赔偿工作。记好实验日志。

第八条 实验技术人员是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对本实验课组所有实验室的安全和卫生工作负责,须确保实验室安全、干净、整洁;保护环境,做好废液、试剂的处理及回收工作。

第九条 协助课组组长收集本课程实验教学材料,协助中心做好对外宣传,完成实验课组组长和中心领导小组布置的一切工作。

第十条 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参加实验教学研究与改革,并对实验安排、教学改革和中心的发展与建设提出好的建议。

 

 化学化工实验教学中心

2019年6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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